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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教,父之过。但父有错,谁来教?不要以为这些只是“家务事”,没人管。如今家长失职,法院就要管。
近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家庭子女抚养纠纷案件时,针对未成年人父亲监护失职的情况,就发出了首份《家庭教育令》,督促这位父亲要“依法带娃”。
失职的父母要到法院的法院心理调解工作室,上“父母课堂”,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个课堂,会是专门针对一些存在未成年人抚养争议的离异父母给予集体指导,运用亲子关系评估、子女抚养规划、探望方案、心理咨询辅导等制度化解子女抚养问题,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开始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意味着中国家长从此进入了“依法带娃”的时代,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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