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记者从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中山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4月10日。
据悉,《征求意见稿》紧扣《“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广东省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部署,融合借鉴周边地市和宁波、温州等地经验做法,结合中山实际,从加强高技能人才引进集聚、强化高技能人才培育成长、完善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健全高技能人才使用激励、加强高技能人才发展保障等方面,提出5项共18条措施。
01
首次奖励高技能人才引育
《征求意见稿》内容显示,要加大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育力度,鼓励企业引育高技能人才,首次提出引才补助、岗位津贴等一系列措施引才奖励。鼓励经认定的先进制造业、“双十”战略性产业高技能领军人才所在单位引育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一次性10万元项目支持,镇街给予高技能领军人才所在企业5万元引才补助。
鼓励企业和机构引进高技能人才,中山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按技师5000元/人、高级技师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引才补贴;重点企业技术技能岗位工作的一线员工,取得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岗位津贴。对年度累计引进高技能人才20人以上,且在中山市稳定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高级工500元/人、技师1000元/人、高级技师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02
探索“飞地”办学模式
《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一系列激励高技能人才培育成长措施。例如:推动职业(技工)院校体制扩容,每年遴选建设3个市级重点专业,每个专业给予100万元扶持资金,每年遴选5个市级职业(技工)院校精品课程,每个精品课程给予2万元扶持资金,获评省级技工院校精品课程的再奖励2万元。探索多元化、集团化办学模式,鼓励企业兴办技工院校,按毕业生在中山稳定就业和创业人数,给予2000元/人民办技工院校专项奖励,中山市“双十”产业相关专业毕业生,再额外增加2000元/人的奖励。
探索“飞地”办学模式,鼓励企业与异地职业(技工)院校共建高技能人才培养输出基地,按在中山稳定就业给予每人2000元的培育补贴。
强化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对经认定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每年资助5家左右新建的市级公共实训基地,并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对创成省、市重点产业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资助。
03
支持企业开展技能等级评价
《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企业开展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每年评出5家左右“企业技能人才培育示范单位”,并给予10万元奖励补贴。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等组织开发我市“双十”产业所需或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中级工及以上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含培训课程、评价规范、试题等)标准,给予每个职业(工种)最高10万元补贴。
加大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统筹力度,完善竞赛体系,加大竞赛奖励力度,出台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全面推进竞赛成果转化。
04
拟设立“中山工匠日”
《征求意见稿》建议,加大对高技能人才表扬力度,统筹规范实施“中山工匠”遴选,建设一支覆盖广泛、梯次衔接、技艺高超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定期发布高技能领军人才、中山名匠、中山首席技师等名录,每年遴选培育10名左右“中山名匠”;20名左右“中山市首席技师”;100名左右“中山市技能之星”,分别给予10万、5万、1万元的奖励。落实高技能人才政治、经济、社会待遇,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体现技能价值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
制定实施高技能人才继续教育计划,建立技能人才发展研究院。探索建立各级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基金。拟设立“中山工匠日”,组织实施系列主题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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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18条激励措施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何淼
◆编辑:蓝运良
◆二审:魏静文
◆三审:陈浩勤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