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面办”不如“指尖办”,市公积金中心发出倡议
发布时间:2022-03-17

3月16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发出倡议通知,鼓励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通过“预约办”“网上办”“指尖办”方式办理各类住房公积金业务,以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降低聚集传播风险,保障办事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缴存单位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个人开户、封存、启封,基数调整、补缴申请、汇缴登记和业务查询等所有业务。

职工提取业务可通过“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粤省事等渠道办理。自2021年8月起,“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可线上办理所有(共18项)提取业务,只需简单关注,刷脸认证即可。

贷款人办理资格认证、进度查询、冲还贷、提前还款和缩期等业务均可通过“中山公积金”线上办理;银行审核、交易过户、抵押办理、结清贷款等业务通过银行网点办理。

已预约计划亲临窗口办理人员,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各服务网点务必佩戴口罩、自觉测温、主动扫码亮码,并与他人保持一米距离,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防止聚集。

市公积金中心方面表示,中心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动态调整相关服务方式,广大缴存职工可密切关注。

 预约方式 

1.市公积金中心东区办事处、三乡办事处:通过“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预约;

2.市公积金中心审批服务办公室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火炬开发区办事处、小榄办事处通过微信小程序“中山云预约”进行预约。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李红
◆编辑:王欣琳 
◆二审:朱晖 
◆三审:吴森林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