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山市进一步帮扶小微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激励引导作用,该局草拟了《中山市小微服务业企业扶持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从3月25日至4月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符合条件的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可获得新入库奖励、效益提升奖励和规范管理奖励。
根据《征求意见稿》,自2021年起,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名录库”“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名录库”的企业(2021年1月及以前入库企业除外)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效益提升奖励方面,对上规上限后第二年在库且营业收入增长10%-20%(含20%)(以自然年度计数)的企业奖励8万元;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上规上限后第三年在库且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增长10%-20%(含20%)(以自然年度计数)的企业奖励8万元;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增长20%以上的企业,奖励10万元。
规范管理奖励方面,经镇街确认,对企业报表报送率、及时率、准确率达到要求的新上规上限企业,给予每年2000元的奖励。
记者了解到,中山将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市新增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超1000家,每年实现净增长,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的企业发展格局。
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形式向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电子邮件。电子邮箱:zs_fwb@126.com 。
二、信函。邮寄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506室,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60-88268321,邮政编码:528403。
三、留言。登录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务网站首页点击“意见征集”栏目,选择《关于<中山市小微服务业企业扶持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通告》,在通告下方“评论区”提交留言。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黄启艳
◆编辑:汪佳
◆二审:陈彦
◆三审:程明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