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强中山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研究草拟了《中山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本办法所称市级储备冻猪肉,是指市政府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引起市场异常波动和市场调控而储备的冻猪肉。市级储备冻猪肉坚持常年储备、动态轮换、规模适度、保障重点的原则,实行企业承储、财政补贴、市场运作、储备费用定额包干的运行机制。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市级储备冻猪肉收储、管理、轮换、动用、监督检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市级储备冻猪肉轮换实行市场化运作,承储企业应当按照出陈储新、保证质量的原则,对市级储备冻猪肉适时进行轮换。承储期内,市级储备冻猪肉任何时点的库存量不得低于合同约定承储数量的70%,一个承储年度每月的月末库存量平均值不得低于合同约定的承储数量(发生动用的除外)。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动用市级储备冻猪肉: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动用市级储备冻猪肉的;全市或者部分镇街肉类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其他需要动用市级储备冻猪肉的情形。 市级储备冻猪肉动用包括免费调拨、限价销售、降价销售、随行就市投放等方式。
《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12日,公众可在公示时间内向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意见建议,提交时请注明“关于《中山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提交的途径有:
一、电子邮箱:zswzcb@163.com
二、邮寄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543室物资储备科(邮政编码:528403)
三、登录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务网站点击“意见征集”栏目,选择《关于<中山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通告》,在通告下方“评论区”留言提交。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见习记者 余晓霖
◆编辑:汪佳
◆二审:蓝运良
◆三审:查九星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