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古镇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古镇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奖举报通告》(以下简称《通报》),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举报违反疫情防控行为有奖举报活动。活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至本轮疫情解除后终止。
《通告》明确举报对象为:近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本土疫情所在镇街(参照每日最新风险等级地区列表)和境外返回在入境地隔离期满来(返)古镇镇人员,不在大数据排查推送信息范围内,本人未第一时间按规定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故意隐瞒旅居史、谎报瞒报的人员、隐瞒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的人员;得知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在第一时间按规定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和配合落实管控措施的人员;截留收治发热病人的个体诊所以及未进行实名登记上报购买感冒、退热、咳嗽、腹泻、抗病毒、抗生素(抗菌)等“一退两抗”药品的各大药房、零售药店。
举报奖励金额及兑现方式也在《通告》中予以明确:对未掌握的线索,举报一经查实,每例奖励300元;举报查实且举报对象经筛查诊断为阳性感染者,每例奖励10000元。同一线索涉及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通告》对举报方式以及对举报人的保护也做了明确规定。举报人除采取当面报告之外,还可以通过电话举报。举报人应提供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对举报人的信息,古镇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相关个人信息。当然,对于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也将追究法律责任。古镇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举报电话:0760-22348896。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卢兴江
◆编辑: 卢兴江
◆二审: 黄廉捷
◆三审: 苏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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