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0000元!古镇镇实施疫情防控举报有奖
发布时间:2022-04-02 来源:中山日报

4月1日,古镇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古镇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奖举报通告》(以下简称《通报》),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举报违反疫情防控行为有奖举报活动。活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至本轮疫情解除后终止。

《通告》明确举报对象为:近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本土疫情所在镇街(参照每日最新风险等级地区列表)和境外返回在入境地隔离期满来(返)古镇镇人员,不在大数据排查推送信息范围内,本人未第一时间按规定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故意隐瞒旅居史、谎报瞒报的人员、隐瞒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的人员;得知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在第一时间按规定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和配合落实管控措施的人员;截留收治发热病人的个体诊所以及未进行实名登记上报购买感冒、退热、咳嗽、腹泻、抗病毒、抗生素(抗菌)等“一退两抗”药品的各大药房、零售药店。

举报奖励金额及兑现方式也在《通告》中予以明确:对未掌握的线索,举报一经查实,每例奖励300元;举报查实且举报对象经筛查诊断为阳性感染者,每例奖励10000元。同一线索涉及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通告》对举报方式以及对举报人的保护也做了明确规定。举报人除采取当面报告之外,还可以通过电话举报。举报人应提供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对举报人的信息,古镇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相关个人信息。当然,对于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也将追究法律责任。古镇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举报电话:0760-22348896。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卢兴江 
◆编辑: 卢兴江
◆二审: 黄廉捷
◆三审: 苏小红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