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口分局对港口镇5家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商户进行停业处理。
经查,5家商户经营进口水果销售,存在未按规定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未使用“冷库通”录入进出货信息、未按要求“实名制”销售等违规情况。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法人员对商户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商户立即下架未登记备案的进口水果,并对其作出停业7天的处罚。
根据《中山市进口冷链食品贸易商疫情防控能力报备指引》,凡在中山市生产、经营、贮存、运输进口冷藏冷冻食品(包括进口肉类、水产品、水果、乳制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口冷链食品贸易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要加强防控知识技能培训,落实从业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全程接种新冠肺炎病毒疫苗、落实每日扫码申报健康、按要求检测核酸。
●严格加强清洁消毒。需建立环境产品消毒台账,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要规范使用经卫生健康部门许可备案的消毒产品和消毒设备,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
●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理。主体单位必须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能力报备、规范注册填报“冷库通”系统、安装视频监控、“冻品实名购”应用等监管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口分局提醒市民,若发现商户违反上述规定,可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编辑:曾嘉慧
◆二审:曾淑花
◆三审:吴森林
◆素材来源:港口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