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为切实做好全市职业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结合中山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情况,特制定中山市职业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根据指引要求,职业培训机构应与学员签署《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书》,严格入校排查登记,同时做好线上培训教学准备,减少人员聚集。
据介绍,中山市职业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适用于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在民政部门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工作指引要求,职业培训机构要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在学员参加培训期间,就疫情风险与学员进行充分沟通,签署《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书》,加强防控知识宣教,指导培训学员做好个人防护。
落实人员分类管理,要求全体员工非必要不出市、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严格入校排查登记,全面把控所有进出机构通道,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设置健康观察区域,各职业培训机构要在所在地疾控中心指导下,按照《学校设置新冠肺炎隔离场所工作指引》要求,划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场所,设置临时隔离室,用于发热人员转送前的临时隔离。
值得注意的是,工作指引还要求职业培训机构做好线上培训教学准备。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有序开展线下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培训”的作用,开展灵活多样的线上技能培训,减少人员聚集。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何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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