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今年第一季度全市查处买分卖分案件22宗,其中团伙案2宗,依法处罚26名当事人,其中拘留10人。
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今年市交警支队继续开展买分卖分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打击买分卖分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市交警支队侦查大队已成立买分卖分专案组,利用科技手段开展买分卖分侦查工作,联合各直属交警大队及各镇街道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共同侦办买分卖分案件,对中介、司机进行买分卖分行为露头就打。
其间,办案民警通过群众举报、线索摸排研判等方式,查获了东凤镇李某益利用小广告张贴联系方式进行收分的线索,并通过线索一举抓获张某宇、李某禅等团伙成员7人。
▲一买分卖分团伙被警方抓获。
据悉,通过专项行动以及大力宣传,目前买分买分案件已明显减少。
【法律链接】
4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明确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交警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3倍以下罚款,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交警部门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组织他人实施前两款行为之一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王伟 通讯员 刘洪希 梁镜明
◆图:通讯员提供
◆编辑:曾淑花
◆二审:朱晖
◆三审:苏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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