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中山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山金消保联合会”)与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以下简称“广仲中山分会”)就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建立运用仲裁、调解方式解决金融消费纠纷长效机制,签署《中山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仲调合作框架协议》。
在签约仪式上,中山金消保联合会秘书长介绍了联合会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等。广州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李珊对仲裁的职能优势特点和近年来广仲在互联网仲裁、仲裁+调解模式的创新做法进行简要介绍,双方表达了今后合作的良好愿望和坚定信心。
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消保部门负责人在致辞中表示,开展金融仲调合作有效提升了金融机构纠纷处理效率,多元化解纠纷,对地方金融生态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中山金消保联合会加强与广仲中山分会合作、交流、学习,充分发挥金融机构联络沟通优势,支持引导金融机构采用仲裁、调解作为纠纷解决方式。其次,希望广仲中山分会积极发挥仲裁的职能优势,协助金融机构依法处理金融纠纷,为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提供更多的中山素材、中山经验和中山实践。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大湾区首个地级市仲调合作协议落地中山,是中山金消保联合会首次与仲裁机构达成的战略合作,也是探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新途径。中山金消保联合会将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指导下不断探索,整合资源,实现仲裁与调解有效对接,为中山金融繁荣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作出更大努力。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付陈陈 通讯员 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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