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三招推动《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面施行
发布时间:2022-04-25

《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今天举行的发布会上,市司法局副局长彭振羽介绍,为保证法规能够得到全面施行,市司法局将从以下方面发力:


▲彭振羽

一是配合市文明办等部门做好法规及其相关配套制度的宣传与解读工作,提高社会知晓率。《条例》的宣传已纳入中山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范围,按照《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及“八五”普法的要求,市司法局将督促相关单位把《条例》的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并组织中山119名“八五”普法讲师团,通过专题授课、赠送资料、法律咨询、网络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解读,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第二,市司法局将结合行政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职能,配合市文明办以及相关职能部门适时制定《条例》的相关配套措施,指导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地方性法规的衔接。主动跟进《条例》实施情况,针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制定具体工作制度,如制定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配套政策措施;同时在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立、改、废过程中,指导各部门、各镇街做好与市地方性法规的衔接。

第三,市司法局还将加强《条例》实施的监督检查,通过法治督查、法治中山评价考核、行政执法评议等,督促各部门严格实施《条例》,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张房耿 
◆图:记者 易承乐 
◆编辑:曾淑花 
◆二审:蓝运良
◆三审: 向才志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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