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十条措施》涵盖推进人社服务提质增速、打造人才集聚“强磁场”、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温度三大方面共10条措施,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人社领域营商环境服务保障能力,切实为中山改革“头号工程”赋能增效。
在推进人社服务提质增速方面
对标先进全力推进人社业务“全程网办、秒批秒办、提速办及打包办”扩面,深挖“简便办”潜力,不断优化升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措施,积极推动“依申请”事项有序实现“免申即享”;
推动更多人社服务事项逐步由“同城通办”“省内通办”实现“湾区通办”“跨省通办”,深入拓展“15分钟公共服务圈”,继续推动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全面实现自建系统个人、企业基础信息和历史数据“免填写”,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实现“免提交、免盖章、免签名”。
在打造人才集聚“强磁场”方面
加大民营企业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力度,按人才享受的政府津贴给予民营企业同等数额的引才补贴;
民营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工作站、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及引进博士、博士后,可享受现资助额度上浮10%的资助标准;
进一步优化完善企业柔性引才相关措施,最大限度发挥人才作用;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开展企业主体系列职称评审,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职称申报不与人事档案管理挂钩。
在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温度方面
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保障,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全面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手续;
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事项“一件事打包办”,推广完善“中山市创业地图”,搭建线上职业指导服务平台;
扩大创业扶持资助覆盖面,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享受一次性1万元创业资助,每年最高6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含3年)的创业租金补贴。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市级以上创业大赛前3名获奖项目成功在中山落地的,分别给予10万元项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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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 记者 何淼 通讯员 李思宇
◆编辑:汪佳
◆二审:朱晖
◆三审:吴森林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