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司法机构参与人民法院诉前调解,4月29日下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沙溪人民法庭与中山市司法局沙溪镇司法所、大涌镇司法所、西区司法所举行“庭所共建”签约仪式。
协议签订后,沙溪法庭和辖区司法所将开展诉调对接、诉源治理、基层治理和普法宣传等系列工作。
在诉调对接上,法庭将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和调解中心建设,及时完善调解功能区设置。司法所可选派人民调解员到法庭驻点开展调解工作,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整合社会调解力量;
在诉源治理上,将“法官走出去”与“社会力量引进来”相结合,法庭选派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共同开展“下村居”活动,法庭可在司法所或有条件的社区、村落设立法官工作室,及时地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
在参与基层治理上,双方合力做好社会矛盾风险评估、化解工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在开展普法宣传上,双方共同开展“送法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积极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作用,提高群众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大涌镇司法所所长邱文启介绍,“庭所共建”坚持司法引导、诉调对接、社会协同的工作原则,探索开展司法部门参与诉前调解等工作,实现法庭和司法所优势互补,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有效缓解法庭“案多人少”的矛盾。
“这是我们深化人民法庭与司法所的‘庭所共建’机制,贯彻落实全省法院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一大举措,有利于推动多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助推我市法院‘人民法官下村居’活动走深走实。”沙溪人民法庭庭长胡佑亮表示,下一步,沙溪法庭将加强诉源治理,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资源整合共享,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见习记者 余晓霖 通讯员 苑鹏
◆图:记者 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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