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的梁女士接到一通陌生来电,对方声称,梁女士在外地开办的银行卡涉嫌“洗钱”违法犯罪,要配合调查“洗清嫌疑”,否则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来没有在上海开办银行卡的梁女士觉得“我既然没有‘犯罪’,那就‘配合调查’吧。”按照对方指示,梁女士携带上银行卡迅速离家,前往小区旁边的偏僻无人地带,希望“洗清犯罪嫌疑”。
▲梁女士携带银行卡匆匆离开居所
▲梁女士携带银行卡匆匆离开居所
对方通过聊天软件发送了含有梁女士身份信息的“公安部刑事逮捕令”和“检察院冻结管制令”,还盖有“公安局”“检察院”的“公章”。梁女士一看,彻底从“将信将疑”转变为“深信不疑”,更加快了“自证清白”的步伐。
▲对方发送的“刑事逮捕令”“冻结管制令”
“涉案人数众多、金额大,情节相当恶劣,要被判有期徒刑。”
“案情复杂,要全部调查清楚。”
“不能与家人联系,不能联系当地警方,否则泄密!”……
在近一个多小时内,对方先后以各种名义“详细调查案件情况”,不断对梁女士威胁、恐吓、洗脑。
见时机成熟,对方开始“上大招”:要求梁女士用手机下载屏幕共享软件,开启视频会议通话及屏幕共享功能,以便进行操作。实质上这是诈骗分子套取受害者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的“关键一步”。
▲对方发送的“涉案”信息,实为10年前陕西龚某案庭审照,曾在互联网公开报道
就在梁女士在被骗路上越走越远的时候,另一边心急如焚的警方却“地毯式”搜索着梁女士的踪迹,踏遍了梁女士居所附近的商场、酒店、奶茶店等场所,“真警察”与“假警察”正开展着一场“看不见的博弈”。
千钧一发之际,民警最后终于在儿童公园与梁女士碰上面。由于梁女士没有按照骗子的指引进行操作,骗子气急败坏地发出了三连问“现在什么情况?”
▲诈骗分子发送的“恐吓”短信
经核实,梁女士遭遇的是典型的“冒充公检法诈骗”。诈骗分子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要求事主“配合调查”。很多事主因急于“自证清白”,从而被骗走钱财。
当梁女士的父亲赶到现场得知女儿平安无事、没有任何损失后,才从惊魂未定中回过神来,眼中噙满了激动的泪水,向警方连连道谢。
▲梁女士的父亲激动落泪
警方提醒:
1、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QQ、微信等社交工具进行“视频办案”“在线做笔录”;
2、公安机关不会在电话中要求提供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信息;
3、公安机关不存在所谓“安全账户”,不要转账操作。
4、可疑陌生链接、网站、APP等,一律不要点击;
5、全国反诈骗热线电话96110来电时请及时接听;遇到可疑诈骗情况,请拨打110或96110核实。
◆中山日报社云媒体中心
◆通讯员:邓洁珣
◆编辑:高倩荷
◆二审:陈浩勤
◆三审:苏小红
◆素材来源:南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