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起,中山港口岸受理药品进口备案申请
发布时间:2022-05-07

5月6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进口备案业务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发布。当日起,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受理药品进口备案申请,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有关事宜。

《通告》明确,受理范围包括经由中山市中山港口岸(中山港、小榄港、黄圃港、神湾港,关区代码分别为5721、5727、5727、5728)进口中药(含中药材)、化学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进口备案申请(《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药品除外)。受理地点为中山市博爱六路48号1号楼909室(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760-88166036。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药品进口口岸的设立,对于中山来说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从筹备申报到正式获批,中山为药品进口口岸的增设整整努力了11年。自2010年起,中山便开始筹备申报药品进口口岸;2016年4月,历经6年的准备,广东省政府正式向国务院递交了在中山增设口岸的申请及相关资料;2017年11月,火炬开发区启动建设广东省药检所中山实验室;2019年5月,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及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均表示支持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作为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在中山市增设药品进口口岸;2020年4月,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中山实验室建成并取得口岸药品检验资质;2021年12月24日,中山港口岸正式获批成为药品进口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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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徐世球 通讯员 钟世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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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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