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11日从中山市司法局了解到,近日,中山出台《中山市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8年起,中山已连续4年编印《中山市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案例涉及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水务、文化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商务、司法行政等多个重点执法领域,通过对行政执法实务中典型案例涉及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归纳总结,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此次《办法》的出台,主要围绕职责分工、指导案例范围、类型及格式等方面作出规定,确保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落实落细。
《办法》明确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主体具体落实;明确案例选取、编纂、报送、发布等工作分工,强化协调配合;明确将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裁决等职能均可纳入行政执法案例范围,并结合《关于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行动方案》细分行政执法案例类型,丰富行政执法案例的种类;明确行政执法案例应包括案例名称、编号、发布机关、基本案情、处理结果、执法依据、案件解析等内容,统一行政执法案例格式。
《办法》还要求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及各镇街均须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发布行政执法案例,加强行政执法案例交流。
《办法》还明确,行政执法案例选取、初审、编纂和报送等工作纳入法治中山建设考核内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工作的落实。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张房耿
◆编辑:汪佳
◆二审:魏静文
◆三审:向才志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