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了《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寒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方案明确,寒暑期校内托管服务以镇街为主导,因地制宜、自愿参加,公益惠民;坚持公益性、服务性原则,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采取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严禁以托管服务名义乱收费、高收费。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分公民办),其中市直属学校以校为单位面向本校学生开设寒暑期托管服务;各镇街以区域为单位确定托管服务承办学校,学生以就近原则可以跨校参加。具体开放学校数量和布点由各镇街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做到应开尽开,应教尽教,努力实现有需求学生全覆盖。
寒暑期校内托管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可参照校内课后服务相关政策,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寒暑期校内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以基本托管、素质拓展、实践教育等模式结合开展,并提供早餐、午餐、午休、课间餐等贴心服务,具体由承办学校根据需求科学设置班型。方案强调,寒暑期校内托管服务不得作为学校学科教学的延伸、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此外,方案提出,寒暑期校内托管服务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上下班时间相衔接。具体服务时间为工作日8时30分至18时止,其中分三个时段(上午时段:8时30分—12时;午托时段:12时—14时30分;下午时段:14时30分—18时)实施,课间休息时间不少于15分钟,其中全天提供不少于4个课时的基本托管,在校托管期间提供不少于90分钟的免费平躺午休服务,保证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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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编辑:曾淑花
◆二审:蓝运良
◆三审: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教育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