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变好的。”曾4次因盗窃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抓获的14岁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小范(化名)笑着对帮助他的社工说。在市司法局组建的矫正小组成员及其母亲的陪同下,小范坐上返回校园的专车,踏上崭新的学习生活之旅。
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市司法局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秉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的工作理念,通过普法宣传进校园、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创新社矫安帮工作新模式等系列举措,将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重心和落脚点,不断完善综合化、立体化、社会化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工作机制,联动各方力量,密织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护网,激励引导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有效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一场场普法活动走进校园,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向纵深发展。
▌普法宣传进校园,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向纵深发展
今年5月是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更好地关爱青少年成长,5月6日,黄圃司法所邀请村居法律顾问范欣儿律师一起走进横档小学,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在校学生送去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民法典》法治教育课。范欣儿律师以《民法典》宣讲为主题,根据《民法典》中保护青少年的相关条例,向小学生们简要讲解了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划分、监护人、隐私权等概念,并通过“压岁钱”“有偿代写作业”“见义勇为”“校园霸凌”等方面以案释法,通过生动有趣的小例子讲解如何运用《民法典》的知识来保护自身权益,让学生们知法懂法用法。
近年来,中山坚持“预防违法,普法先行”理念,将青少年纳入《中山市“八五”普法规划》《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制度的普法重点人群,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法律进校园”“一校一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将青少年普法“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切实做到校园法治宣传“普法有机构、总体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工作有制度”。“我市已连续13年举办‘壹法中山杯’法治动漫作品设计大赛、连续12年开展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连续10年开展中小学生法治书画大赛……”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侯坤侬介绍,我市以“传统+新型”“线上+线下”的创新思路做实做细做强普法进校园项目,让一场场普法宣传活动走进校园,一颗颗法律知识的种子在青少年心中渐次生根、发芽,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向纵深发展。
“聚焦校园法治需求,着力提升青少年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一校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的保障下,我市形成了‘一校一品牌,校校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教育矩阵,并取得众多工作亮点。”侯坤侬表示,2021年,中山市“普法小卫士”学习人数占比达全省第一。中山市还出品了一系列优质普法作品,比如《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短视频,第一季46集全部登上“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深受广大家长和学生喜爱。又比如中学生法治情景剧大赛、模拟法庭等创新普法模式也备受追捧。与此同时,还有一批又一批好的作品获得肯定。其中,防性侵原创公益歌曲《态度》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年度优秀政法新媒体作品二等奖”;模拟法庭经验获《中国法院报》推广,被评为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法槌花开”零距离普法项目被评为全省“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项目。
近3年来,中山341所中小学校、50多万中小学生中,受理的在校中小学生涉嫌刑事犯罪案件一直处于较低频率,“持之以恒的普法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切实为减少青少年犯罪打了预防针。”侯坤侬透露,为切实打通青少年普法宣传的“最后500米”,市司法局整合传统普法模式,优化资源整合,依托“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微电影+法治动漫+读写听说+传统文化”多维度载体,吸引青少年通过竞赛、创作、出演、绘画、听写、书写等方式,全程参与法治作品的制作与观摩,打造体验式普法品牌项目,实现“喜闻乐见”“润物无声”“深度感悟”的普法目标。
▲《民法典》宣讲进校园。
▌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未成年人权益“一援到底”
拿到胜诉判决书的那一刻,小红(化名)哭了。一向沉默寡言的她在这一刻终于将所有情绪宣泄出来。小红激动地说:“是苏律师一路的支持以及专业的服务,才使我能够一次性获取全额抚养费。”
2013年,小红父母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小红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但其父亲2014年之后从未向她支付过抚养费。2020年底,小红母亲代其向就近的火炬开发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工作站根据《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对小红免予核查经济困难情况,并指派苏惠仪律师为小红“一援到底”。“根据情况分析,我们认为小红父亲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更有利于保障小红的权益,遂起诉提出该请求。”苏惠仪表示,二审法院经审理支持了该主张。这是中山市法律援助处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缩影。
“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指派和办理全程化援助机制,在同一案件不同诉讼阶段尽量指派同一名律师承办,实施‘一援到底’是我们多年来在实践中摸索出的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举措。”市法律援助处主任袁彩环表示,为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避免未成年人的抵触心理,市法律援助处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库,选拔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未成年人法律业务及热心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律师入库,对于未成年人案件优先指派业务能力强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并设立私密谈话室,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
如今,走进市法律援助处、市政务服务大厅及23个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均可看见未成年人律师维权通道。市法律援助处采取“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审批”的原则,简化办事流程和手续,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未成年受害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适用双向保护原则的刑事案件未成年人被害人及追索抚养费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
“我们还一直致力于做好未成年人刑事辩护工作。依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通知,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无偿辩护。”袁彩环介绍,“在‘六一’儿童节、法律援助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市法律援助处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重点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宣传力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法治意识,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今年前四个月,我们累计办理未成年法律援助案件123宗。”袁彩环介绍,一直以来,市法律援助处都坚持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全力办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为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近年来,中山坚持“预防违法,普法先行”理念,将青少年纳入普法重点人群。
▌创新社矫安帮工作新模式护航青少年心理健康
屡次因盗窃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抓获,缺乏家庭管教,成长过程中多遇挫折导致自我放弃……2021年8月末,中山市司法局接收了存在上述情况的一名14岁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小范(化名),他曾4次因盗窃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抓获。2021年5月,小范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
“经入矫评估,小范没有具体的人生目标,缺乏改变的内在动力,更缺乏基础的工作技能,甚至存在温饱生存问题,对未来生活失去希望。”有关工作人员介绍,针对小范的上述问题,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会同古镇司法所牵头组织开展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联席会议,针对小范执行社区矫正事宜进行讨论和教育帮扶部署,并制定适宜的“1+1+N”心理矫治方案。
“1+1+N”心理矫治工作新模式是市司法局2021年大力推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心理矫治工作探索出来的创新举措。即在严格监管执法规范化的同时,以市级社矫安帮机构为指导,镇街社矫安帮中心为平台,专业心理矫正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业心理咨询师等“N”个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心理矫治新模式,“这种心理矫治新模式切实筑牢社区矫正工作的‘心理防线’,有效促进社矫安帮人员回归社会。”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蔡庆栩介绍。
“2021年,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服务3924人次,心理辅导服务272人次,覆盖率100%,整体再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蔡庆栩介绍,在2022年在中山市市域举办的“2022年度中山市市域社会治理创新项目”中山市司法局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青少年社区矫正专项服务”脱颖而出。该项目通过配备专业队伍、制定年度计划、建立心理档案、联席会议交流、搭建专业心理咨询平台青少年历奇专项活动等措施,确保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从入矫报到至解除矫正实现“闭环管理”。尤其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判决刑罚未满18岁)坚决实行“特殊管控”,实现多部门联动解决。
“接下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联动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加大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力度,持续推动青少年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化运作、专业化支撑、组织化规范,推广‘司法社工+义工’工作模式,织牢织密青少年权益保障网络格局,用心用情用智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蔡庆栩说。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见习记者 江慎诺 通讯员 陈娟
◆图:通讯员 提供
◆编辑:蓝运良
◆二审:黄廉捷
◆三审:陈浩勤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