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5人获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来听听他们的故事→
发布时间:2022-06-08

6月8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新闻发布会,5位获得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称号的代表集中亮相,分享心路历程,接受媒体采访。他们是谁?都有什么故事?一起来了解。

■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
周绿焉


▲周绿焉在工作中

周绿焉出生于1973年,老家在广东茂名,1995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中山市公安局石岐分局政工监督室主任。她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获评“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女民警”“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从警27年,周绿焉一直扎根基层,带领团队研发追逃智能分析模型、小区安防等多个公安智能系统,推动了公安工作效能。该智能系统对案件串并、研判起到积极作用,提升了案件防范的精准性,为辖区近10年的警情下降做出重要贡献。

17年前,陈某荣等人抢劫致人死亡,经周绿焉等研判分析,案件最终告破,成为省公安厅经典案例。多年来,周绿焉参与协助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26名,破获案件521宗。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韩晓刚


▲韩晓刚(中)和同事研判案情。

韩晓刚的老家在陕西武功,2002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副局长。他曾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6次,获评“新时代南粤刑侦之星”、中山市先进工作者、中山市首届“十佳政法人物”等荣誉。

韩晓刚长期战斗在刑侦工作一线,曾带领专案组打掉2个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犯罪集团和5个恶势力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7名,侦破各类刑事案件60余起,扣押、查封、冻结涉黑财产1.66亿元。

他主导建立反诈中心轮值轮岗制度,创新涉案资金快速止损机制,实现对电信网络诈骗的精准防范、快速拦截,为群众挽回损失870余万元,被群众和同事誉为扫黑尖兵、刑侦专家、爱民模范。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李延忠


▲破案后,李延忠点评。

1971年出生的李延忠是河北魏县人,1994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副局长。他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获评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

在负责市公安局疫情防控办工作期间,他牵头竭力做好涉疫数据核查、医疗物资押送、隔离人员管理等工作,为中山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工作期间,带队侦破被评为公安部系列专案十大典型案件的“2•15”专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有力打击了电影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成功破获公安部督办“10•24”特大跨境网络赌博案,有效整治了网络赌博乱象;聚焦分管的枪爆整治、大型活动安保等工作,确保大型活动“零事故”、涉危爆事故“零发生”,有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张继霆


张继霆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

张继霆出生于1978年,山东烟台人,2002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渡头派出所所长。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获评全省优秀人民警察。从警近20年来,他创新探索,打造从信息分析、视频侦查、数据研判到线索落地的专业研判体系,破获案件3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1人;立足辖区实际,积极探索群防群治新思路,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建立“联防互动”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以实际行动为辖区群众排忧解难,带领城南派出所成功创建“广东省枫桥式派出所”,是群众眼中的“贴心人”。

■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
吴永光


▲吴永光带领学生们进行禁毒宣誓。

吴永光出生于1974年,1993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中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曾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获评中国好人、全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全国公安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成绩突出个人等荣誉。

他建立中山首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中心,被国家禁毒委评定为“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他成立“向阳花”治安宣传公益放映队,4年深入辖区开展127场平安宣传放映活动;他发起建立慈善救治救助帮扶基金,全力开展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帮扶工作,确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病人得到有效监护和及时治疗;他热心公益事业,注册“清风自游人”网站,募集超过300万元善款,组织实施了200多项的公益服务,被群众誉为警营“公益达人”。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 记者 卢兴江 通讯员 莫国炎
◆图: 通讯员提供
◆编辑: 陈彦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吴森林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