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晚,《三乡镇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发布,共有18条,有效期至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措施》明确,三乡镇投入5000万元有序有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18条措施中,促消费扶持措施共有8条。如针对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等行业,开展“有奖发票”活动。围绕零售、餐饮等领域,开展“中山乐购·居夏促消费”活动,对参与活动的消费者以微信红包给予补贴。鼓励商圈和限上汽车销售企业在七夕、中秋、国庆等节假日自行举办各种形式的促消费活动,按照活动投入经费的50%给予奖励,单次活动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单个商圈或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措施》还提出加大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批零住餐企业上限、减免镇属物业租金、拓展集中采购订单、支持企业设立采购中心和销售公司。
《措施》共有4条促进工业增长,如加大制造业企业奖励力度,规上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2年第二至四季度期间,单个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营业收入同比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同时,《措施》就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发展、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效和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进行了具体明确。
《措施》就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进行了单独列项,主要给予企业财政贴息。在支持小微企业上规上限方面,成功纳入《三乡镇规上限上企业培育库》的小微企业,可获得镇内银行融资贷款,向三乡镇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提出贷款贴息申请后一年内成功成为规上限上企业的,该镇按企业在申报期限内实际支付银行利息最高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最高不超过30万元。企业每年累计获得的规上限上培育贷款贴息次数最多为1次。同时,对获得“中山市小微企业上规上限融资扶持专项资金(助保贷)”扶持补贴的三乡镇规上限上培育企业,镇政府按市级扶持补贴金额1:1进行配套。
《措施》鼓励开展房地产促消费行动,其中包括激发房地产市场消费潜力、强化企业服务、强化政策宣贯以及强化组织实施4条措施。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 记者 徐世球 通讯员 袁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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