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墩墩”是怎样从一个想法成为火遍全球的吉祥物?又是如何通过成功的版权保护引发全民“二次创作”?6月15日下午,“冰墩墩”设计主创现身中山,出席中山市版权保护主题培训沙龙活动。活动结束后,本报记者专访了“冰墩墩”广美设计团队总执行、广州美术学院视觉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刘平云。
▲刘平云分享团队创作“冰墩墩”的历程。
首轮创作20天提交16套作品
2018年8月8日,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正式面向全球启动征集。“设计团队从当年的10月10日开始创作,成功在10月31日提交初稿。”刘平云透露,“冰墩墩”主创团队共有14人,在首轮创作短短的20天内就提交了16套作品。提交初稿后,团队等待了很长时间,直到2019年1月才得知初稿从36个国家、5816份作品中突围而出,他们也自此迈入高强度修改的7个月时间中。
7个月,21次大修改,平均每月3次,在7天一周期的修改时间里,团队有3至5天都处于高强度修改当中,再加上2至3天的等待……刘平云说,每一次都是“生死关”,倘若没有电话打来,就意味着失败。整个创作过程中,最令团队煎熬的当属冰糖葫芦修改过程和赋予熊猫色彩多元化这两个时间节点。
“‘冰墩墩’最初创意原型是中国北方传统小吃冰糖葫芦,但修改意见指出其国家承载性不够,需要更换。”到底什么才具有国家承载性?“冰墩墩”设计团队挠破了头,费尽了心思,夜以继日地开会讨论、集思广益。“虽然我们生活在南方,但对冰雪始终保持着美好的想象,认为冰糖葫芦的糖壳就如同冰壳,于是将其保留了下来,主要难点在于壳内到底更换成什么形象比较合适。”刘平云透露,他们尝试更换过老虎、兔子或麋鹿等形象,但最终决定换成熊猫,“熊猫作为国宝是中国形象的代表,敦实、憨厚、友好,充分彰显了中国人温和的群体形象。”
冰壳和熊猫简单组合,色调单一,缺乏生气。如何呈现不一样的熊猫,成为“冰墩墩”设计团队的第二个难点。“2019年5月1日,我们受邀前往北京封闭创作,相关专家建议从设施或者场馆方面寻找灵感,经提醒,团队发现国家速滑馆的‘冰丝带’极具绚烂的未来感与科技感,便把它创造性想象融入冰壳当中,熊猫一下子就‘活’了。”如此巧妙结合的“冰墩墩”,与团队所设想的如出一辙,也正好和1990年的“盼盼”、2008年的“晶晶”这些历史性元素不谋而合,刘平云直言那一刻仿佛重获新生。
▲“冰墩墩”与“雪容融”。
国宝大熊猫代表敦厚可爱,冰糖葫芦的冰晶外壳寓意纯洁刚强,头部彩色光环象征冰雪赛道与5G科技,掌心的爱心意喻热情好客……“‘冰墩墩’的诞生既有传统文化的传承,也有新时代新技术的突破和创新。”刘平云表示,经过团队不断进行创意叠加,“冰墩墩”的科技感、艺术美愈渐浓烈。从“盼盼”“晶晶”到“冰墩墩”,可以清晰看到中式审美在传承中不断发展,这种变化也展现出我们正更加从容地走在文化自信的道路上。
为“冰墩墩”全方位、立体化戴上“保护罩”
早在2019年6月,北京冬奥组委就委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分别对候选方案和吉祥物名字启动国际查重工作。确定“冰墩墩”作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后,北京冬奥组委在2019年9月16日申请了45件“冰墩墩”以及“冰墩墩”三维形象全类商标,以及45件“BING DWEN DWEN”全类商标,实实在在地为“冰墩墩”戴上“保护罩”,实现对其全方位、立体化的保护,筑牢知识产权保护的铜墙铁壁。
一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知识产权保护。“自2022年北京冬奥会成功申办以来,他们就围绕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做了大量工作。”刘平云表示,也正是由于本次版权保护的成功,促成了“一墩难求”现象,引发全民二次创作“冰墩墩”,推动“冰墩墩”热度再上新高。
刘平云直言,“冰墩墩”的走红对创作者以及创新创造是莫大的鼓励,给予他们文化、经济等多领域思考。“创意可以赋能产业发展,引领市场。”刘平云表示,版权保护其实就是一种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人人都自觉、自发地遵守它,整个市场才会井然有序,创新创造的源泉才能充分涌流。“就比如‘冰墩墩’,如果它被随意复制生产、被盗版注册,对于我们创作者而言,创新创造将毫无意义,甚至会丧失思考的信心,如此反复,对整个社会发展都是不利的。”因此,刘平云呼吁,全社会要充分形成尊重创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热烈氛围,每个人都要参与到打击假冒伪劣当中来,不断提升自己的版权保护意识,这样整个生态才能和谐发展下去。
“广东省正大力推动‘版权兴业’工程,全省多家企业入选‘版权兴业’示范基地,这对于中山浓墨重彩书写文化兴城大文章是一个非常好的发展契机。”刘平云建议,中山可以结合自身文化特点,充分挖掘文化资源,打造城市文化IP,借力当前文化发展态势,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更好发挥知识产权的智慧成果,扩大版权保护的社会知晓度、支持力和影响力,推动文化兴城建设。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见习记者 江慎诺
◆图:记者 夏升权
◆编辑:曾淑花
◆二审:朱晖
◆三审:程明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