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访谈 | 廖万春:对标先进城市,提升司法能力和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22-06-21

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纵深推进“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强化“双区”、两个合作区等重大国家战略法治服务保障。当前,中山正深入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抢抓“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以及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的叠加机遇。

中山法院将如何深入推进工作,为中山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6月17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万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全市法院将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这一中山改革的“头号工程”,全面对标深圳等珠江口东岸先进城市,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审判质效。以建设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为抓手,努力攻坚一批创新性引领性示范性改革项目,为依法服务“东承、西接、南联、北融”一体化融合发展大战略贡献法院力量。同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六个一体化”,以实际行动为省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在中山落地落实、结出硕果提供坚实司法服务保障。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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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贡献法院智慧

“围绕打造司法服务保障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标杆工程’的工作目标,市中级法院将对标深圳等先进城市,推动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建立完善司法服务保障的工作平台和工作机制。”廖万春指出,市中级法院将从五个方面重点发力,为中山抢抓机遇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在建立服务融合发展实验区平台机制方面,对标深圳前海法院服务前海蛇口自贸区的先进经验,建立健全服务珠江口东西两岸一体化融合发展的平台机制,充分发挥试点示范效应,全方位推进一体化司法服务保障配套改革,打造实践服务“六个一体化”发展的综合性司法改革示范项目。

在构建跨域商事争议多元解纷体系方面,推动建设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及区域内外联动的国际商事纠纷化解平台,探索构建中山市辖区内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增强粤港澳大湾区司法互助与互信,服务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打造服务营商环境一体化融合发展的“法治名片”。

在建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方面,以更高标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和巡回法庭机制建设,加大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新材料等领域司法保护力度,探索人工智能、互联网信息、生命信息等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依法保护“中山制造”“中山智造”高质量品牌,助力创新发展一体化建设。

在推进智慧法院一站式建设方面,以“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为目标,着力构建全流程在线诉讼新机制和诉讼服务新模式。加强与港澳诉讼服务对接,全面开展跨境纠纷“线上”和“线下”相融合调解模式,提供跨域立案、“AOL授权见证”等便捷高效解纷服务,跑出智慧法院服务公共配套一体化融合发展的“中山加速度”。

在强化粤港澳大湾区法院合作机制方面,对标深圳、汕尾法院建立“深汕特别合作区”司法协作机制的先进经验,与珠江口东西两岸法院签署深度协作框架协议,在跨域立案、审判执行、司法改革、智慧法院、人才交流、学术研讨等各领域全方位开展深度合作,切实优化区域司法协作环境,为中山在中国(广东)自贸区联动发展区、综合保税区建设等方面率先复制推广自贸区政策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助力区域产业一体化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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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中级法院深刻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中山改革“头号工程”的重要性,出台了《加强营商环境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指引三十一条》《服务保障企业的十三条措施》等文件,推出一系列含金量高、覆盖面广的惠企暖企司法服务保障措施。“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目前全市两级法院都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推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廖万春提到,为把这些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市中级法院制定了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形成全方位强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保障的工作格局。

运用打击犯罪职能,维护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依法打击危害公平竞争和生产经营秩序的刑事犯罪,切实加强对企业发展的司法保护。在审理案件中,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严防把民事责任认定为刑事责任,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维护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支持保护市场主体自主交易,切实弘扬契约精神,加强企业在依法融资、转型升级、规范用工、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打击制裁恶意诉讼,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贯彻亲商、重商、爱商、护商理念,全方位对标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对“工改工”“水污染治理”的相关案件,不仅支持重点工作推进,也要落实依法保护原则;对事关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案件,不仅要保护其自主经营权,还要“扶上马送一程”,支持中小微企业以自行融资还债,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流动性压力;在处理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案件中,发挥司法挽救功能,帮助危困企业“起死回生”。

完善司法服务保障机制,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水平。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方法,提升一站式、信息化、便利化服务。开展专项清查活动,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审判执行事项建立快速审查处理“绿色通道”,对11种违规错误执行行为申请予以赔偿的要依法及时审查处理等。

近期,市中级法院对古镇一家规上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适用缓刑,促进其企业回归正轨,这便是中山法院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缩影。廖万春表示,接下来,全市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切实支持企业家安心创业、合法经营、专谋发展,让法治成为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驱动“美丽中山、投资热土”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力“助推器”。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见习记者 余晓霖 通讯员 王念 朱静漪 
◆图:记者 缪晓剑
◆编辑:侯海影
◆二审:蓝运良
◆三审:向才志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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