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访谈 | 周虹:对接“所需”发挥“所长” 提供服务保障“中山检察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28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描绘了未来发展蓝图,赋予中山建设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的使命任务,中山检察机关如何结合自身工作抓好贯彻落实?6月28日,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虹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部署要求,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方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部署和市委要求上来,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坚决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把服务全市大局作为首要任务,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立身之本,紧盯“实现一个新突破、开创一个新局面、展现一个新作为、取得一个新成效”目标任务,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敢”的姿态,聚焦“六个一体化”依法能动履职,为中山抢抓机遇、突围破局、聚势腾飞提供服务保障的“中山检察方案”,奋力建设“精品中山、卓越中检”。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虹。受访者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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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提出,把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作为突破口、提升一体化水平。同时提到,着力打造环珠江口100公里“黄金内湾”,带动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三大都市圈协同发展、聚势腾飞。检察机关如何在工作中找到切入点和发力点?

周虹: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要求,聚焦“双区”建设、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和市委“东承、西接、南联、北融”战略,为湾区建设提供更为优质精准的检察产品,力求在服务保障建设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深化司法、检察改革创新协作。抢抓深中通道即将开通的重大历史性机遇,对接珠江口东西两岸“所需”,发挥“黄金内湾”检察机关“所长”,建立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经验交流共享机制,共同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测评指标数据,深化中山、珠海保护前山河流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签订中山、深圳,中山、珠海及中山一区检、广州南沙等检察机关互学互鉴共同服务大湾区法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服务保障三大都市圈高质量发展。

二是健全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协作机制。探索建设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共同推进珠江口东西两岸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重点加强对严重犯罪和重点领域的司法协作;统一司法执法标准,探索调处纠纷平台、法律服务聚集区、醉驾犯罪起诉标准等一体化,促进提升黄金内湾都市圈城市治理效能。

三是加强检察高质量发展交流协作。在信息共享、智慧赋能、人才建设等方面相互借鉴,建立党建品牌共建机制和学术调研交流机制,打造司法服务一体化的“中山检察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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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市委提出,中山将坚定不移深化营商环境、产业、交通基础设施、科技创新、社会治理、城市规划等领域的一体化,在打造环珠江口100公里“黄金内湾”中发挥“桥头堡”作用,扛起“主阵地”职责。检察机关如何促进优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

周虹:中山检察机关聚焦“六个一体化”要求,着力加强对优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司法服务保障,力求在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开创新局面。

一是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依法打击妨害企业生产经营犯罪,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大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积极推进涉企“挂案”清理工作与涉案企业合规建设“并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是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判缓刑的提出缓刑量刑建议,通过办案为企业追赃挽损,尽最大努力减小办案对企业的影响。

三是强化诉讼监督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深化涉企案件刑事诉讼监督,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等各类违法行为;深化涉企案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重点监督涉民营企业经济纠纷的审判和执行活动,防止企业因不当执行措施陷入生产经营困境。

四是落实检察服务各项创新举措。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十条,建立涉企案件优先受理、快速办理、跟踪问效的绿色通道,实现案件提速、监督提效;建立重点企业检察官联络员制度,成立法律服务宣讲团,实现一对一指导,切实解决企业发展的“急难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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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科技创新越来越离不开知识产权保护,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取得了怎样的成效?将如何以此为抓手推动科技创新一体化?

周虹: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力求在服务保障大湾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上展现新作为。

一是加大办案力度,强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聚焦核心技术、新兴产业、传统文化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在全省率先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实行“四大检察”集中履职、综合保护、“一案三查”。

二是依法能动履职,推动知识产权多方协作保护。主动会同法院、公安出台会议纪要,统一司法办案标准;联合相关行政监管机关签订“知识产权案件行刑衔接工作办法”,构建行刑共治大保护新格局;积极回应企业司法保护需求,分别在古镇、南头、坦洲的灯饰、家电、摄影器材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设立检察保护工作室,在市烟草专卖局设立检察官工作室,开通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开展送法进企业,指导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防范刑事犯罪风险,有力推动形成点面结合、市镇联动、集中统筹的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三是提升专业能力,实现知识产权精准有效保护。加强专业团队组建,选择具备知识产权刑民融合实践经验的办案骨干组成办案组,实行一体化办案;充分运用“外脑”,建立知识产权检察案件专家咨询制度、专家辅助人参与办案制度,不断优化办案模式;市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专案指导小组,加强业务指导,对重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挂牌督办,提高打击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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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对深入推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六个一体化”将社会治理作为重要一项内容。检察机关如何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为平安中山法治中山建设贡献力量?

周虹: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力求在服务建设平安中山法治中山上取得新成效。

一是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开展维护政治安全9个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和疫情防控,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网络侵权、电信诈骗等危害民生民利违法犯罪活动,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积极促进诉源治理。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公开听证、支持起诉等“以人民为中心”的各项重点工作抓细抓实,切实保障民生福祉,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积极履职,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部门的“都管”,实现更高水平的源头治理,促推我市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是助力美丽中山建设。坚定不移助力中山打赢打好低效工业园改造和污水治理这两场攻坚战,做实做优相关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落实“河长制+检察”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生态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联合监管部门重拳打击珠江口非法采矿、盗采海砂违法犯罪,适时披露典型案例,推进美丽湾区一体化建设。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隋胜伟 通讯员 邓颂安
◆编辑:蓝运良 
◆二审:朱晖
◆三审:吴森林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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