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地参保,社保如何转移合并?高校毕业生如何落户中山?哪些情况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这些关注度较高的问题,中山人社给予了详细解答,一起看看吧!
问题一 在中山、惠州,以及江西老家等几个地方缴纳了社保,要怎么转移合并?
回答
●参保人在广东省内跨地区存在缴费记录的情况,且符合在我省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参保人向我省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由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做好跨区域参保人员合并、缴费信息归集工作。
●参保人在广东省外存在多地参保缴费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确定我省为其待遇领取地的,无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可向我省最后参保地申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问题二 高校应届毕业生想以人才落户中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回答
全日制本科且毕业五年内(含中国籍留学归国人员),选择人才入户须在我市有工作单位且要提供劳动合同或在我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材料,具体建议登录我局官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查看人才入户办事指南,网上办理即可。另外,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选择毕业生户口迁入途径。
问题三 哪些情况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编辑:王欣琳
◆二审:朱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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