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7月4日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大力推行“妈妈岗”就业新模式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将“妈妈岗”纳入就业补助资金配套范围。
据测算,通过鼓励用人单位开发设立“妈妈岗”,将帮助超2000名育儿妇女实现“家门口”灵活就业,服务重点制造业企业50多家,发放专项就业培训补贴470万元。
据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科科长何凌川介绍,“妈妈岗”将优先吸纳需要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方式的育儿妇女就近就业,并重点扶持因生育而失业或就业困难的妇女。
《措施》从“妈妈岗”供需两端同步推进,聚焦就业、培训两大热点问题。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用工“妈妈岗”,给予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分别为每月300元/人、每月100元/人,最长可达1年。
对灵活就业的上岗妈妈,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务协议,给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每月300元/人,最长可达1年。
此外,精准培训补贴按课时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高可补贴500元。
《措施》还通过落实税收减免政策、纳入就业服务管理、保障雇佣双方权益,进一步促进“妈妈岗”成为“暖心岗”“放心岗”。
▲中山市悦辰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妈妈岗”生产车间。
早在《措施》出台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市财政局等部门已联合发布《妈妈岗女性灵活就业法律合规指引》,为不同类型的“妈妈岗”的提供包括实操要点、参考案例、参考文书等内容的合规指引。《关于规范“妈妈岗”用工工作指引》也已先行出台,对“妈妈岗”明确了“三个不能少,一个自愿”原则。
今年来,全市已经推出了3期“妈妈岗”专题招聘会,累计发布“妈妈岗”超4000个,覆盖各类企业超140家,实现就业1100多人。金融机构也推出了“妈妈岗”贷,专门服务在中山市注册并设置“妈妈岗”的经营主体,提供最高500万元的信用贷款。
《措施》出台,是对《中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进一步落实。何凌川表示,随着《措施》落地,将能够积极推动本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发“妈妈岗”,满足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用工需求,缓解育儿妇女家庭就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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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 记者 黄凡 见习记者 江慎诺 通讯员 李思宇
◆图: 记者 余兆宇
◆编辑: 陈彦
◆二审: 朱晖
◆三审: 苏小红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