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晚,三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最新防疫通告,7月10日6:30起,进入该镇公共场所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详情如下:
三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3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三角镇将于7月10日继续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核酸检测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域核酸检测安排
1. 检测对象
三角镇辖内所有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
2. 检测时间
7月10日6:30-14:00
3. 采样地点
全镇设置41个固定核酸采样点,广大群众可就近检测。(详见附表)
二、根据当前疫情发展形势,自7月10日6:30起,进入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须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公共场所单位(经营主体)和小区物业部门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健康码和佩戴口罩提示,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或记录必验,对体温异常或未佩戴口罩、健康码红黄码人员禁止入内。对不听劝阻、扰乱秩序情节严重者,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三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9日
7月10日三角镇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安排表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编辑:侯海影
◆二审:曾淑花
◆三审:苏小红
◆素材来源:三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