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中山市三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倡议书,详情如下:
近期,三角镇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严防疫情扩散传播,切实保障您和家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现提出如下倡议:
一、密切关注官方信息,科学理性应对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发现与官方通报病例、密切接触者有时空交集,请立即主动向村(社区)及所在单位报告。如接到流调电话(12320),请主动配合,真实准确提供个人信息,详细告知行踪轨迹。
二、三角镇全域“只进不出”,主动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活动。镇内居民活动“两点一线”,除紧急医疗、核酸检测和采购必要生活物资外,原则上不得离开居住地或工作地。
三、请大家积极主动前往距离最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采样,并动员家人、朋友共同完成检测。采样过程中严格遵守现场秩序,正确佩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四、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乘坐非公共交通工具前往三角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希望大家伸出援手齐奉献,在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基础上,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志愿服务要按照就近就便参与的原则,配合村(社区)精准服务群众,协助做好防疫宣传、秩序维护、生活保障、人员登记引导等工作。
六、镇内广大企业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有关防疫规定,督促员工密切关注粤康码和行程码,及时报告相关情况,配合做好健康管理措施。
七、如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拒绝接受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未按要求主动报备,以及编造散布谣言、借机滋事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编辑:蓝运良
◆二审:周振捷
◆三审:徐小江
◆素材来源:三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