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11日,中山多个镇街发布通告,即日起,进入公共场所须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单位和小区物业部门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健康码和佩戴口罩提示,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或记录必验,对体温异常或未佩戴口罩、健康码红黄码人员禁止入内。对不听劝阻、扰乱秩序情节严重者,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请辖区内群众尽快到就近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东区街道
自7月11日14:00起至7月12日24时,进入东区街道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石岐街道
自2022年7月11日15:00起,进入石岐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和居民小区须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西区街道
自7月11日11:00起,进入西区街道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和居民小区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南区街道
自7月11日14:00起至7月12日24:00,进入南区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须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火炬开发区
自7月11日22:00起,进入火炬开发区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和居民小区须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翠亨新区(南朗街道)
7月11日、12日,进入翠亨新区(南朗街道)公共场所的,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五桂山街道
自7月11日14时起至7月13日14时,进入五桂山街道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东凤镇
自7月11日17:00起,进入东凤镇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须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大涌镇
7月12日、13日进入大涌镇公共场所的,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板芙镇
7月11日、12日进入板芙镇公共场所的,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神湾镇
7月11日,神湾镇发布通告,即日起,进入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港口镇
自7月11日14:00起至7月12日24时,进入港口镇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南头镇
7月11日、12日,进入南头镇公共场所,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入场。
民众街道
自7月11日22:00起,进入民众街道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和居民小区须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沙溪镇
7月11日、12日进入沙溪镇公共场所的,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坦洲镇
自7月11日9:00起,进入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须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三角镇
自7月10日6:30起,进入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须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黄圃镇
自7月10日17:00起,进入黄圃镇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须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阜沙镇
自7月10日22:00起,进入阜沙镇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和居民小区须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古镇镇
7月10日,古镇镇发布通告,即日起,进入公共场所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场。
区域核酸检测期间,各类人员核酸检测点安排如下:
1.“黄码”人员请到古镇人民医院黄码区进行核酸采样;
2.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古镇人员需到派出所报备,并进行核酸采样;
3.其他人员就近到各核酸点进行核酸采样。
横栏镇
7月11日,横栏镇发布通告,根据当前疫情发展形势,即日起,进入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小榄镇
7月11日、12日,进入小榄镇公共场所的,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编辑:汪佳
◆二审:蓝运良
◆三审:徐小江
◆素材来源:中山各镇街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