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中山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中山市工业技术研究中心常态化引进优质孵化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为抢抓建设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历史机遇,共享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推动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培育孵化科技型企业,中山市工业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研院”)开展常态化引进优质孵化项目工作。
《通知》指出,引进项目需满足国内或港澳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含大学生创业)及注册未满两年的初创型企业;符合中山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化前景;项目/企业必须承诺在工研院注册或搬迁至工研院场地,与工研院签订孵化协议;对在各类创新创业赛事获奖的企业/项目,以及获得各级财政资助的科技立项成果转化项目给予优先支持等基本条件。
工研院将为入驻项目提供8方面的扶持措施。其中,项目/企业经批准引进后,可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的启动经费支持,扶持资金不超过企业实缴资本;提供场地支持,每两年续签一次,可申请最长48个月的办公、研发、生产场地免租使用,面积按项目/企业实际需求安排;符合我市科技、工信等部门财政专项资金政策的,可优先推荐申请相关资助事项,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截至2021年,工研院累计引进孵化企业200家,其中有20家已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在孵及毕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2.91亿元。与国内多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业建立了密切联系。
据了解,工研院引进优质孵化项目工作常态化开展,有意向的企业/项目提交《引进优质孵化项目信息表》及商业计划书,发送至邮箱jc_gdemi@126.com。工研院将不定期开展路演及评审工作,及时引进优质孵化项目入驻。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谭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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