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即日起,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将联合规范高速公路大型车辆行车秩序,全面实施“分车型、分车道”行驶,其中,中型以上客货车必须右侧通行,不按规定通行将依法处罚。
▲中型以上客货车必须右侧通行,不按规定通行将依法处罚。
■ 管控原则。对高速公路全面实施“分车型、分车道”行驶,重点加强中重型货车(黄牌货车)、大中型客车(黄牌客车)右侧通行管控工作,同时要求大件物体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桥梁时匀速居中行驶。
■ 单向两车道路段。中重型货车、大中型客车应当在右侧车道行驶,在允许超车路段可借用左侧车道临时超车,超车后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驶回右侧车道。
■ 单向三车道及以上路段。中重型货车、大中型客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三车道路段)或最右侧两车道行驶(四车道及以上路段),在允许超车路段可借用中间车道临时超车,超车后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驶回最右侧车道(三车道路段)或最右侧两车道行驶(四车道及以上路段),禁止驶入最左侧车道。
其间,市公安交警支队将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联勤联动,成立联合执法小分队,采取“机动巡逻+定点执勤”模式,强化对中型以上客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多发时段、多发路段的管控力度,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根据辖区中型以上客货车行驶规律及违法特点,依托高速公路执法站、服务区、收费站出入口,采取先取证,后处罚方式加强精准打击。
与此同时,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还将结合辖区实际,在中型以上客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突出和事故多发路段,充分利用电子监控设备及重点车辆动态监管系统,即时抓拍取证,严查中型以上客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并按规定处罚。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王伟 通讯员 刘洪希
◆图:通讯员提供
◆编辑:汪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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