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举行,市城管和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司法局详解《管理办法》出台背景和具体措施。
▲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彭翠莲。
问:请问《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与《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关系应当如何理解?
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彭翠莲:《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是我市于2021年公布实施的政府规章,根据其规定,我市建立了生活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并配套分类目录、投放指引等规范的一整套制度,同时明确我市餐厨垃圾管理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制度另行制定。《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是《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配套制度,以更简便明了的方式,突出餐厨垃圾管理实际操作要求。从新旧法、特殊法与一般法的区别看,《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专门针对餐厨垃圾管理且晚于《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出台,在实际执行中,针对餐厨垃圾管理,应优先适用《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问:作为政府普法和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市司法局将采取什么措施促进和保障《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
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彭翠莲:制定法律的目的是实施,而法律能够获得普遍执行的前提是宣传普法。根据自身职能,市司法局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配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做好政府规章的宣传解读工作,提高社会知晓率。按照《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及“八五”普法的要求,统筹相关单位把《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宣传解读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同时,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通过专题授课、法律咨询等方式,广泛开展管理办法的宣传解读,提升知法守法率。
二是结合行政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职能,指导相关部门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衔接工作,视情况提请启动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等工作,主动跟踪政府规章实施情况,针对《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配合各部门制定、修改政府规章或者制定其他配套政策措施。
三是加强《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实施相关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通过法治督察、法治中山评价考核、行政执法评议等,督促各部门各镇街严格实施政府规章,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李红
◆图:记者 文波
◆编辑:侯海影
◆二审:曾淑花
◆三审:徐小江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