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发布《关于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其中,中山有3个项目获评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用信息系统‘笼子’关牢行政执法权力”项目是其中之一。8月25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中山依托该信息系统,成为全省首个对行政执法实行信息化和标准化管理的城市,并为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的开发应用提供了探索经验。
▲中山市司法局。
■ 在全省率先开发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关于“合理行政”的要求,规定“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据此,2007年起,中山率先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
2011年,中山将全市31个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共2600多项行政处罚事项细化为7800多档量化标准,并以市政府的名义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2015年,中山进一步打造了“中山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对自由裁量权进行网上全流程监管。
“通过建设‘中山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我们形成了从源头开始管理、节点监控、异常预警,群众实时查询的科技防腐模式。”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王敏颖介绍,一方面,系统实行从立案到案卷评查全流程的标准化、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权以及文书模板的标准化,通过开发手机APP实现移动办案“指尖执法”。同时,该系统将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等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设定为必经程序,对不执行处罚标准等7种执法异常情形实行自动亮红灯预警。
▲市司法局利用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对行政执法实施智能监管。
另一方面,该系统还可直接将执法主体、执法职权、执法依据、执法人员以及执法结果对接到“中山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真正实现执法单位阳光操作、监督部门同步监督、群众实时查询监督。“系统纵向覆盖市、部门、镇街三级执法监督平台,横向与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行政许可业务系统、‘信用中山’双公示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全面化和多元化。”王敏颖说。
■ 为省“两平台”的开发应用提供探索经验
从2015年中山在全省率先开发中山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直至2019年全省统一推行“两平台”,在这期间,中山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辐射全市33个部门及各个镇街,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有效增强了政府公信力。
2016年至2019年数据显示,在系统上办案的行政执法部门,均未出现行政处罚行为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的现象,被法院确认违法的比例也呈下降趋势。同时,从案件当事人可实时查询到量化标准、案件进度及结果等系统的功能,有利于通过社会监督的形式来推动规范执法行为。据悉,2016年,中山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被中宣部作为全国基层改革典型经验,入选了“2016中国十大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案例。2017年,中山被确定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以监督系统和公示平台为载体,在全省率先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
随着广东省统一推广“两平台”,中山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和中山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相继停止运行。而中山打造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创新做法,则为省“两平台”的开发应用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经验。目前,市司法局结合“两平台”的个性化改造,着力优化城市管理和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黄靖怡 通讯员 江志涛
◆图:记者 缪晓剑
◆编辑:王欣琳
◆二审:曾淑花
◆三审: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