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获悉,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该局已发布全面推广使用国VIB车用汽油的通知,要求有序开展油品升级工作,全市销售车用汽油的加油站、油库自2022年9月1日起逐步有序置换国VIB车用汽油,自2023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VIB车用汽油(乙醇汽油试点加油站同步供应国VIB车用E10乙醇汽油),同时停止在市内销售低于国VIB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
加油站工作人员正在加油。(资料图片)记者 缪晓剑 摄
据了解,国VIB车用汽油应符合《车用汽油》(GB17930-2016)表4规定的技术要求,车用乙醇汽油应符合《车用乙醇汽油(E10)》(GB18351-2017)表3规定的技术要求,全年蒸汽压均不超过60KPa,并销售92号、95号、98号产品。中山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国VIB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的置换和标识更新工作,明确标注名称、牌号和等级,其零售价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加油站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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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黄启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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