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年底前完成置换!中山将全面推广使用国VIB车用汽油
发布时间:2022-08-31

记者从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获悉,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该局已发布全面推广使用国VIB车用汽油的通知,要求有序开展油品升级工作,全市销售车用汽油的加油站、油库自2022年9月1日起逐步有序置换国VIB车用汽油,自2023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VIB车用汽油(乙醇汽油试点加油站同步供应国VIB车用E10乙醇汽油),同时停止在市内销售低于国VIB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


加油站工作人员正在加油。(资料图片)记者 缪晓剑 摄

据了解,国VIB车用汽油应符合《车用汽油》(GB17930-2016)表4规定的技术要求,车用乙醇汽油应符合《车用乙醇汽油(E10)》(GB18351-2017)表3规定的技术要求,全年蒸汽压均不超过60KPa,并销售92号、95号、98号产品。中山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国VIB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的置换和标识更新工作,明确标注名称、牌号和等级,其零售价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加油站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黄启艳
◆编辑:蓝运良 
◆二审:陈彦 
◆三审:吴森林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