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记者从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营业执照照面事项的通知》(市监注发〔2022〕71号),9月1日起,中山市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正副本照面事项作相应调整,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调整版式后的营业执照。
据悉,调整后的营业执照照面有相应变化,例如,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等类型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不再记载“营业期限”“经营期限”“合伙期限”信息项。同时,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增加“出资额”信息项。此外,部分类型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事项名称及事项位置进行相应调整。(详情>>>)
▲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格式示意图。
那么,9月1日后,原版营业执照还能继续使用吗?根据相关规定,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原版营业执照仍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也可以直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头号改革工程”,出台打造一流营商环境25条“硬措施”。在市场准入方面,深化“证照分离”“一照通行”改革,37个“一照通行”事项全部上线应用,“准入准营”服务链条全线打通,企业开办全流程平均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企业开办各类事项100%实现“网上办”“指尖办”;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时限由法定60个工作日提升到“立等可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注册核查和注册抽样做到“三个优先办”。在市场退出方面,推进歇业制度改革,为15家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办理“歇业备案”,同时,健全退出机制,简化市场主体退出提交材料及办理流程,对已办理清税手续的市场主体直接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
市场准入准营退出全链条便利度的提升,大大激发了市场活力,上半年,中山新设立市场主体6.17万户,排名全省第五,同比增长28.04%,截至6月底,中山市场主体总量突破55万户。
编辑 曾淑花 二审 朱晖 三审 苏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