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就诊须知
发布时间:2022-11-29

各位市民朋友:

为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进入我院院区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四必查一询问”(即查验体温、口罩佩戴情况、出示健康申报卡和行程码)工作,接受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并配合以下防控措施:

一、7天内未离开中山市,无流行病学史及无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提供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二、行程码显示外省外市(无本土疫情的地市)的就诊患者需提供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门诊就诊,或提供来中山前的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加到达中山后的3天内的核酸阴性证明就诊,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门诊就诊,可在简易门诊处理。

三、行程码显示涉疫城市的就诊患者,来自低风险区及其它常态化防控区域的,需提供到达中山后的3天2检及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就诊。

四、急危重症患者除外。

五、咨询电话:0760-89980050。

有关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请关注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微信公众号。

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2022年11月26日


编辑 高倩荷 二审 张鹏 三审 苏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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