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评论丨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中转作风创一流
发布时间:2023-01-10 来源:中山日报

文明是现代化国家的显著标志,推动社会文明程度不断得到新提高,达到新高度,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以全国文明城市为基础的文明城市范例,是城市治理“桂冠上的明珠”。

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不仅是目的而且是手段。要围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以全面系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党建引领等各方面工作形成争创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补齐城乡建设管理短板,大力推进城乡管理体制改革,破解“三不管”“两把扫把”等问题,带动干部群众一起动手美化家园,打造更加整洁、更加美丽和充满文化气息的城市文明形象。                         

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最为关键的是人。各级“一把手”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进自我革命,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着力提升人的精神面貌、素质品格、思想作风,以一流标准、一流作风、一流状态,加快推动中山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作者:匡和平,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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