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利用促保护,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3-05-30 来源:中山+

近日,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东区街道和南朗街道,实地考察了解中山独立团集结地旧址、杨殷故居、白鸽队队部旧址等革命遗址,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市委宣传部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作汇报。

中山市是近现代众多革命活动的发生地和策源地,具有深厚的红色文化传统和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近年来,经市委党史研究室普查调研,省专家组确认,全市红色革命遗址为86处,其中包括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机构旧址、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纪念地、重要人物故居、烈士墓、纪念设施等。

检查组认为,市委、市政府严格落实《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加强我市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力度,为我市保护革命遗址、弘扬革命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下了坚实基础。

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对革命遗址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保护管理制度。要积极探索革命遗址保护与中山实施乡村振兴等重要战略融合,将保护工作与红色旅游、古村落保护等精品项目结合,形成保护和利用并重、以利用促保护的良好格局。


编辑 陈家浩  二审 朱晖  三审 苏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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