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中山市出台《关于扎实做好自建房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山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更新归集平台数据,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诚信管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的闭环管理机制。
全市累计排查自建房超51万栋
准确的排查数据是自建房管控整治工作的基础。据了解,全市自建房图斑已排查完成,截至5月29日,全市各镇街累计排查自建房518022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143258栋,其他自建房374764栋;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3984栋,已全部采取整治措施,进行安全鉴定的经营性自建房144栋。
“存在严重或一定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经过整治后已解除隐患,可以通过房屋鉴定在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上进行整治销号,即平台上完成整治。”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中山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已销号2583栋,销号率64.83%;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其他自建房345栋,已销号245栋,销号率71.01%。
《通知》要求,全市自建房安全整治要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无死角、不漏一房一户,要不断地对归集平台数据进行更新,为联动整治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
“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
《通知》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镇街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严格落实撤人、停用、封房、转移等风险管控措施,坚决做到“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
《通知》要求,住建部门要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诚信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规范房屋安全鉴定市场秩序,依法从严打击出具虚假鉴定报告、局部安全鉴定代替整栋房屋安全鉴定、违法违规收费等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监管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的宣传工作,督促产权人和经营者开展房屋安全鉴定。要杜绝一放了之和只审批不监管、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的、只管目录内的不管目录外的,以及只备案不检查等怠政行为。
镇街党委政府要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的闭环管理机制,共享信息,齐抓共管。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双低家庭危房住户的帮扶力度,综合运用财政资金、民间捐助等途径解决安全鉴定和危房整治问题。要积极发挥“村居”两委网格作用,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房屋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进行有效处置。
编辑 赖彤瑶 二审 曾淑花 三审 向才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