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中山市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揭牌仪式在金钻酒店举行,现场为12名调委会成员授牌。
调委会主要调处全市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管辖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环境污染民事纠纷,同时,在调解过程中,着力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等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预防生态环境污染纠纷发生。
调委会将立足于发现矛盾于“早”、化解于“小”、着力于“解”,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据了解,2023年2月9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与中山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中山市司法局法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提出联合成立中山市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探索构建基层专业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联动调处纠纷模式。
编辑 蓝运良 二审 曾淑花 三审 查九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