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应急管理发出致全市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3-06-10 来源:中山日报

记者6月10从中山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根据《中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山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安委〔2023〕5号)要求,为营造社会全面动员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氛围,发动政府、部门、企业各层面迅速行动起来,做到真查真改,扭转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加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宣传力度,中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向全市企业主要负责人发出一封信,引导各位企业家朋友记牢“12345”,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为中山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下是该信全文:

致全市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一封信

各位企业家朋友: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我市印发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总体方案,全面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各位企业家朋友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责、亲力亲为,记牢“12345”、扎实推进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确保本企业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风险管控到位。

“1”突出一个关键人: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治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本次专项行动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2”把握两个阶段:一是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6月30日前,各企业要认真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二是部门精准执法阶段,2023年7月开始,监管部门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将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3”落实三级责任制:通过专项行动,推动企业、车间、班组三级责任人以及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要明确安全生产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负责人(现场负责人) 各自负有的法定职责并落实到位。

“4”排查整治“四到位”:一是警示教育要到位,要认真吸取典型事故教训,开展一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二是作业审批要到位,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三是设备检修到位,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设备设施。四是人员管控到位,明确“谁招聘无证人员,谁负责”,对危险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禁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5”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要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二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三要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四要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五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

安全是生存之本,安全是发展之基。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既是企业自身发展需要,更是企业应尽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共同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好法定职责,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为中山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编辑 江慎诺  二审 隋胜伟  三审 苏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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