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山市委批准,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黄圃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梁煊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梁煊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盲目轻信“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官不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亦官亦商,利用职务影响力违规投资经商获取巨额利益;私欲膨胀,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处心积虑侵吞国有土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落地、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梁煊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梁煊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梁煊华简历
梁煊华,男,汉族,1970年4月出生,广东中山人,在职大学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中山市南朗镇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副镇长,横栏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总工会主席,黄圃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编辑 曾淑花 二审 蓝运良 三审 吴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