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记者从中山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按照《中山市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及相关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将开展为期4个月的无照经营文身服务专项整治工作,禁止相关市场主体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据悉,截至目前,中山取得文身服务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有186家。
根据相关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文身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同时,对于开展文身服务的自然人或企业,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此外,经营范围中包含文身服务活动的市场主体,应当在其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后明确标注“除面向未成年人”等字样。
为提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市市场监管局将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对社会大众发现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举报信息,立即依法依规处置,形成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的保护合力;同时,对全市186家从事文身服务的场所进行全面清查,掌握实际从事文身服务的市场主体名录,对经营范围未标注“除面向未成年人”字眼的市场主体,督促其更换营业执照,对违法经营的,依法依规处置;对发现市场主体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一律进行查处。此外,对广告中含有引诱未成年人文身的内容,加大市场监管领域广告监管力度。
编辑 陈彦 二审 朱晖 三审 陈浩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