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记者获悉,市自然资源局于近期印发《中山市绿美中山生态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支持中山镇街、部门积极开展绿美中山生态建设,明确将对镇街、部门实施完成项目进行奖补,奖补资金分为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预计第一批绿美中山生态建设补助资金约1250万元。
根据《办法》,绿美中山生态建设补助资金是市财政支持镇街用于绿美中山生态建设的资金。对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任务、红树林营造和修复任务、自然保护地提升任务、古树抢救复壮、为辖区内古树名木购买保险、承担古树公园或古树园建设的镇街,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项目支出金额的40%。承担京珠高速、西部沿海高速(中山段)生态景观林带所在辖区范围内管养任务的镇街,按照年度补助项目总支出金额的40%进行补助。
绿美中山生态建设奖励资金,是对在实施绿美中山生态建设中勇于承担、完成进度快、质量成效好的镇街的奖励。根据项目类型不同,对镇街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行动、城乡绿化美化提升行动、绿美生态海岸线提升行动、绿美自然保护地提升行动、绿美生态廊道提升行动、古树名木保护提升行动,符合奖励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项目支出金额的40%。
“补助资金可助力镇街更快更好地完成绿美中山生态建设任务。”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目前收集的镇街上报申请,预计第一批绿美中山生态建设补助资金约1250万元,补助范围包括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红树林营造和修复项目、生态建设示范点项目等。
此前,广东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作出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中山市高度重视,印发了《绿美中山生态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市第一林长、市林长共同签发2023年第1号林长令《关于加快落实绿美中山生态建设工作的令》;落实1亿元绿美中山专项资金;梳理中山林长制六大方面工作部署、绿美中山生态建设七大提升行动建设任务,形成《中山市2023年全面推行林长制(绿美中山)工作任务清单(送审稿)》共计十五大类65项任务。
编辑 侯海影 二审 王欣琳 三审 陈浩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