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男子毛某在乘坐“桂林北至珠海”D2981次列车时,在车厢连接处吸烟,被巡视的列车工作人员抓个正着。中山站派出所派出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并处以500元罚款。
7月6日20点30分许,中山站派出所值班室接到D2981次车长报告:旅客毛姓男子在“桂林北至珠海”D2981次列车运行至肇庆东至广州南区间时吸烟,被列车工作人员当场制止。接报后,中山站派出所立即安排中山站执勤民警到达站台,与D2981次列车车长联系并办理移交手续。
民警在询问过程中了解到,毛某为广西桂林人,一直在老家务农,从未出过远门,此次到中山是探望亲戚。因个人文化程度较低,平时也未关注过铁路安全法律法规,对在列车上禁止吸烟的规定不了解,才导致出现列车上吸烟的违法行为。最终,念其为初犯,且未造成严重后果,铁路公安机关对其处以500元罚款。同时办案民警还对其进行普法宣传。
中山站派出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旅客注意,高铁动车全程禁止吸烟,吸烟会触发烟雾报警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在动车上吸烟属于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曾嘉慧 二审 黄廉捷 三审 陈浩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