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市教育体育局召开2023年中考成绩公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动员暨录取系统培训会议,公布了普通高中批次出档最低控制分数线。
今年,按所有普通高中各类招生计划总数1:1.1的比例划定普通高中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47分;按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总数1:1的比例划定指标生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96分。
普通高中投档最低分数447分
记者从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获悉,今年中考总分满分为600分,经过计算,今年中考总分A(不含政策性照顾录取加分),全市的平均分为442.53分;总分B的全市平均分为428.71分。全市总分A在560分以上的考生925人,全市总分B在560分以上的考生139人;总分A在500分以上含500分的考生15,792人,占37.31%。
据了解,中考成绩公布采用卷面原始分+等级方式呈现。根据《中山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规定,具体分为A+、A、B+、B、C五个等级,以全市当年考生为总体样本,各等级最低成绩分数对应比例分别为10%以内、35%、60%、80%和20%以下。
体育和健康直接以分数划定等级,具体分为4个等级。其中,A :50~40分;B +:45~40分;B :39~20分;C :20分以下。各科目总分成绩等级和对应的最低分,将在中山招考网上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中考我市首次在第一批次(含B计划、A计划和中职试点专业计划)探索成绩排序投档的方式。因此,每个考生均会有两个位序,一个总分B的位序用于第一批次B计划志愿投档使用,一个总分A的位序用于第一批次A计划和中职试点专业计划投档使用。
考生的投档位序,将在考生成绩复查结束后,即预计在7月15日予以公布。考生的投档位序也是通过短信通知的方式发送至考生填报志愿时绑定的手机号码,“粤省事”小程序也会同步更新投档位序的相关信息。
今年我市继续执行成绩“三公布三不公布”:一是公布考生的成绩和第一批次的投档位序。二是公布各学科和总分的等级,对应的最低分数。三是公布普通高中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指标生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高分段考生成绩,高分段考生人数,高分段考生位数不予公布。高分段考生的成绩单上只显示成绩等级,不显示具体分数和投档位序。
7月16至17日进行投档录取
记者从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获悉,2023年中山共有42325名考生参加中考,比去年增加3000多名。今年中山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总数40943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22553人,比去年多招1371人;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招生计划总数18390人,比去年多招690人。另外,外市中职学校在中山招生计划有3497人,比去年少101人。所有招生计划人数足以满足中山考生就读高中阶段学校需要。
据了解,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投档录取工作将于7月16至17日进行。
7月17日、18日: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网上注册
7月21日:第一批次补录填报志愿
7月22日:第一批次的补录投档和第二批次的中职学校投档录取
7月26日、27日:第二批次本市中职类学校的补录填报志愿
7月28日:第二批次本市中职类学校进行补录
中考录取分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共三个批次进行,每批次设若干志愿,各批次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和批次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投档。在第一批次录取时,我市首次探索成绩排序投档方式,即录取时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形成考生的各项总分投档位序,当投档总分相同时,按“同分比较原则”确定投档位序,投档时位序在前面者先录取。
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人介绍,在今年中考的录取中,如遇提前批和第二批同分的情况,还是照旧采用“同分比较原则”,但不同的招生类别有不同的同分比较原则,如提前批的艺术生、体育运动队和学科类自主招生是执行学校招生方案,不是全市统一的。
此外,学科特长类和指标生的同分比较原则都是不含政策优先的。(同分比较原则为:第1位序,享有政策照顾优先录取的考生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分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数学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比较语文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5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6位序,比较考查科目等级总分高低,高者优先;第7位序,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者优先。)
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广大家长和考生,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新生网上注册,逾期不注册或者是放弃注册的考生,一律视为放弃录取,将被高中学校注销录取,各学校注销录取后的剩余计划全部用于补录。
放弃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中补录志愿的填报,放弃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的补录志愿的填报。
被录取的考生网上按时注册后,仍须按录取学校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注册,请各位考生家长及时关注各高中学校注册报到的时间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进行现场注册报到,逾期不注册将取消录取资格。
编辑 赖彤瑶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程明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