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于近日正式发布,突出制造业当家,大力实施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发展战略,鼓励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助力产业结构升级,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措施》提出,力争2023—2025年,全市累计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00家,创新型中小企业15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家,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企业效益进一步改善,推动中小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
《措施》指出,将扩大上规上限培育企业名录库,以现有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下小微工业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加强对重点培育企业和“新升规”企业的专项培训,提供扶持政策、财税知识、统计报表等方面的辅导。同时,坚持“政府引导、主体自愿、市场主导”的原则,分类引导、有序推进“个转企”,强化税收优惠、人才支撑、政务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提升市场竞争力。
为支持“新升规”企业成长,《措施》推出了若干优惠与鼓励政策:降低“新升规”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机构开发针对“新升规”企业特点的专项金融产品,采取优先提供授信额度等方式加大对“新升规”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市政府设立小微企业上规上限融资扶持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扶持企业发展上规上限。继续支持“新升规”工业企业,对2021-2022年新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规后连续2年留在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内,且未享受过高成长中小企业项目奖励的,每家奖励10万元。
《措施》还对“新升规”工业企业高成长奖励政策进行了优化,2023-2025年,对2021-2023年“新升规”工业企业次年实现营业收入增长10%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措施》指出,强化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支持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健全“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实行分层分类分级指导,动态管理和精准服务,培育和招引并重,推动一批中小企业成为细分市场占有率高、掌握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企业。
《措施》中明确具体鼓励政策如下:对市级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认定年度次年起,营业收入增长30%及以上且前一年度为正增长的,给予奖励。其中增长30%(含)-50%的,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1亿元(含)的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1亿元-2亿元(含)的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2亿元以上的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增长50%及以上的,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1亿元(含)的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1亿元-2亿元(含)的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2亿元以上的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按市级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加倍奖励。
同时,《措施》还鼓励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扩容、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加大研发力度、提升知识产权能力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具体奖补政策。
做好企业发展服务保障
此外,《措施》还围绕用地供给保障、人才培育、金融支持,以及服务机制,明确了多项要求与措施。
其中,为满足企业生产过程中所需服务,将加快建设和培育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和基地,对认定为(含复核)2023-2025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企业或服务机构,给予2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企业或服务机构给予10万元奖励。
扫码查阅
《中山市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全文↓↓
编辑 侯海影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程明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