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在全市道路下穿隧道、高架桥通行将依法严处。其中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将被处罚款200元、记1分,电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将被处罚款50元。
由于下穿隧道、高架桥通常都有较大坡度,加上摩托车、电动车稳定性差,安全系数低,与其他机动车相比,车速差距较大,且部分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在隧道、跨线桥上随意变道、左穿右插、超车,超载、超速,轻则造成交通拥堵,重则车毁人亡。
因此,道路交通法规明文规定,所有下穿隧道、高架桥一律禁止摩托车、电动车等及非机动车、行人通行。市交警部门依法在隧道、高架桥入口前设置了禁令标志,但部分当事人不顾自身安全,违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在隧道、高架桥通行的现象时有出现,容易导致交通事故。
为遏制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在隧道、高架桥行驶等相关违法行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中山交警部门近期将采取日常执勤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在隧道、高架桥等相关路段设点执勤,严查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在隧道、高架桥行驶的违法行为,同时利用电子警察对违法摩托车进行抓拍。
中山交警再次提醒,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经下穿隧道、高架桥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希望广大群众多为自己的安全着想,切勿违法经隧道、高架桥通行。
编辑 赖彤瑶 二审 陈彦 三审 徐小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