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2023年中山市特聘人才政策专题解读新闻发布会”在位于中山日报社16楼的中山市网上新闻发布厅暨海外传播中心举行,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吴敏华围绕今年农业农村领域特聘人才评定进行了介绍。
吴敏华表示,市农业农村局在2022年度特聘人才实施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优化和补充完善市农业农村领域特聘人才的申报条件、参评方式、评定标准及程序等内容,修改并印发了《中山市农业农村领域特聘人才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明确农业农村领域特聘人才定义,让申报条件更加清晰。《实施细则》指出符合农业农村领域特聘人才的工作范围是指从事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公共服务、农业农村科技、农村实用技能、乡村治理、乡村规划建设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是将博士特别引进附加条件单列出来,让人才激励导向更加精准。针对中山市从事农业农村一线工作的博士较少的情况,结合农业农村对高层次人才的实际需求,制定《2023年中山市农业农村领域特聘人才博士引进附加条件目录》,符合条件的博士经审核即可入选特聘人才,到中山工作后除领取中山青年后备人才补贴外,还可叠加领取特聘人才补贴。
三是优化参评评价指标。根据上一年度专家评分情况分析,个人参评评价指标中“工作胜任能力”和“工作认可度”这两项指标以专家评分为主,主观性较强,不容易客观反映申报人的工作表现。因此,在今年的指标体系修订中删除了这两项指标,使评价指标体系更客观、更科学,真正让农业农村领域新引进人才安身、安心、安业。
四是增加镇街推荐参评方式。为有效挖掘农业农村领域“土专家”“田秀才”,专门增加镇街直接推荐参评方式。各镇街主要从实践经验、行业影响力、生产带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筛选,每年推荐1-2名优秀人才参评农业农村领域特聘人才。
编辑 汪佳 二审 陈彦 三审 苏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