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日对《中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深化“一照多址”改革,简化办理方式,将“一照多址”办理程序由“变更登记”修订为“备案”,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更多便利。
“一照多址”,是指企业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设立多个经营场所的,可以免于设立分支机构,只需向登记机关申请“一照多址”备案,增加经营场所即可。相较传统的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一照多址”突破了一直以来市场主体只能有一个地址的限制,减少了申请材料、压缩了审批环节,节省了企业增设分支机构的时间和成本,实现一张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生产经营,方便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按照新修订的《中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可以通过省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网上办理,也可通过市镇(街道)两级政务服务大厅登记窗口办理。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
据悉,“一照多址”改革满足了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多样化需求,从机制上释放了发展活力。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422户企业办理了“一照多址”业务。
编辑 陈家浩 二审 朱晖 三审 向才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