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缴罚款积极整改,中山160家企业信用得到修复
发布时间:2023-09-05

9月5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中山市三角镇一电子企业因主动缴纳环境违法行为行政罚款,已在该局指导下完成信用修复。据了解,近3年,市生态环境局已助力超过160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其中129家企业通过“即时修复”方式进行信用修复。

三角这家电子企业早前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银行不再给予其贷款,导致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的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资金链断裂,面临停工。了解到企业已主动缴纳罚款并积极进行整改,市生态环境局立即指导企业完成了“信用中国”网站中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同时为企业开具情况说明,顺利帮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事后,企业负责人感激道:“今后,我们一定会遵守法律法规,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据介绍,市生态环境局每年对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业开展上一年度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四个评价等级,并会同发改、金融、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实施联合惩戒,以信用机制督促企业履行环保法定义务。

“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可能影响到企业贷款审批以及订单业务。为帮助企业改正,激发企业活力,市生态环境局正构建完善的信用修复机制。”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环境信用评级好的企业,建议各银行机构优先给予支持;对环境信用评级差的企业,提醒各银行机构要高度关注其环境行为变化情况,予以谨慎贷款及限制信贷投放。

“只要企业不存在恶意或情节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在公布评级结果后六个月内,根据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并能提供整改证明材料的,可以向所在镇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信用修复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该负责人表示,经核查确保企业已经完成整改、符合环境管理要求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将其信用等级上调一级并在环保公众网公布。


编辑  张英  二审  朱晖  三审  陈浩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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